關于組織鹽城市醫學重點人才、青年人才選拔培養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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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衛科教 [2015] 7號
關于組織鹽城市醫學重點人才、青年人才選拔培養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衛生局,市直醫療衛生單位:
根據全省深入實施新一輪科教興衛戰略工程和衛生高層次人才“六個一”工程總體部署,為全面落實全市建設現代醫療衛生體系、深化衛生事業改革發展的任務目標,進一步推進市縣醫學重點人才隊伍建設,經研究決定,今年我市組織新一輪醫學重點人才、青年人才選拔培養工作,擬選拔培養50名醫學重點人才、50—100名青年人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遴選申報范圍和原則
全市醫療衛生機構中符合條件、已作為本單位或本地區重點培養對象、并已成為地區專業領域業務骨干的人員。
二、遴選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綜合素質,治學態度嚴謹,醫德醫風高尚,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心和奉獻精神;未發生重大醫療事故;
2.年齡在50周歲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正高職稱或博士學歷(學位)可放寬至52歲(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相應專業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或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二)業務能力
臨床類醫學重點人才能開展二級綜合醫院臨床重點科室技術項目,青年人才能開展二級綜合醫院臨床一般科室技術項目,其它類人才能開展與本專業、本崗位相適應的先進技術(由申報單位出具申報人員能夠承擔相應業務技術項目目錄及病歷號和相關證明)。
(三)學術水平(至少符合下列條件的兩條)
1.市級以上醫學學術團體相應專業學組委員及以上的任職;
2.近五年獲得市級或以上科研課題(為項目主持人)
3.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在核心及以上期刊發表論文≥2篇(其中1篇為中華級以上,含SCI收錄期刊發表);
4.近五年獲得市級以上科技成果獎、醫學技術引進獎及以上獎項≥2項(以獲獎證書為憑,且列前三完成人員);
5.近五年獲得專利授權(且與醫療專業相關)
6. 近五年扎根臨床一線、引進開展新技術項目,率先創新開展市內先進、填補區域空白的專業診療技術,獲得市縣或單位新技術項目表彰獎勵≥2項。
三、遴選申報工作活動要求
1、醫學重點人才、青年人才遴選申報工作按照個人申報、單位審核推薦、量化積分、現場答辯、專家評審等程序進行。醫學重點人才、青年人才的選拔培養工作同步開展。凡未入選重點人才,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員經評審擇優入選青年人才。
2、縣(市、區)衛生局和市直醫療衛生單位成立相應工作組織,動員符合條件人員進行申報,嚴格標準審核、優選推薦重點人才。上一周期重點人才及培養對象優先申報。對獲得以下榮譽稱號之一:省“333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市 “111工程”衛生拔尖層次以上人員、國務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六大人才高峰”項目對象、省市以上“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 、“首席技術專家”、省市“名醫生”等可直接組織申報推薦,不占申報指標;博士學歷(學位)、國外留學進修工作一年以上、援疆援藏援外一年以上及業務科研成績特別突出的人員,可放寬學歷、職稱限制,推薦申報。同一單位同一專業醫學重點人才申報原則上不得超過3人。
3、各地各單位要先期組織重點人才的內部評選推薦工作,按統一評價標準,對每位申報人員進行積分評估,核實登記“醫學重點人才考核標準及評分細則積分表”(附件1),作為申報材料附件一并上報。
4、縣(市、區)及市直醫療衛生單位要匯總正式申報人選、形成鹽城市醫學重點人才、青年人才申報審核匯總表(附件2),按時上報申報材料。縣(市、區)醫療衛生單位醫學重點人才遴選申報材料由縣(市、區)衛生局統一報送,市直醫療衛生單位遴選申報材料由單位集體報送。
5、縣(市、區)和市直醫療衛生單位按要求對申報人員填報的《鹽城市醫學重點人才、青年人才申報書》(附件3)進行審核、出具相關證明、簽章上報。
6、醫學重點人才、青年人才遴選申報材料一式3份,裝訂上報。相關申報書樣式,至鹽城市衛生局網站自行下載。申報單位科教部門要將相關證明材料復印簽章、按次序裝訂成冊,保存使用。
7、申報材料必須實事求是,真實可信。申報單位對所有申報材料要嚴格審查,一經查實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將一票否決。
8、申報截止時間為2015年5月30日。
9、醫學重點人才申報推薦名額分配見附件4。
聯系人:張 鵬、徐 衢、周亞君聯系電話:88245455。
附件:1. 醫學重點人才考核標準及評分細則積分表
2. 鹽城市醫學重點人才、青年人才審核匯總表
3.鹽城市醫學重點人才、青年人才申報書
4. 鹽城市醫學重點人才、青年人才申報推薦名額分配表
2015年 4 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