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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城市城市公立醫院醫藥價格綜合改革宣傳材料
一、進行城市公立醫院醫藥價格改革的原因
我市現行的醫療服務價格是2005年制定的。十年來,隨著醫療技術發展,醫療服務水平不斷提高,醫療服務成本不斷增加,體現醫護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價格明顯偏低。同時,由于生產技術的進步,檢驗和大型設備檢查的原材料價格下降,業務量加大,項目價格偏高,醫療服務價格關系扭曲,醫療機構“以藥養醫”的矛盾突出。2010年以來,我市不斷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在價格改革上以實施藥品零差率為切入點,進行補償機制改革,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行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并增加政府投入。2012年在東臺市進行公立醫院醫藥價格改革試點。2013年全面推進縣級公立醫院醫藥價格改革,藥品實行零差率銷售,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加大政府投入。從改革評估情況看,縣級公立醫院醫藥價格綜合改革取得了預期效果。基本做到了醫院平穩運行、醫保資金風險可控、患者個人負擔總體沒有增加。縣級公立醫院醫藥價格綜合改革后,市級醫院與縣級醫院的差比價不合理,造成部分患者逆向流動,不利于分級診療制度的建立,為進一步擴大改革成果,必須推進城市公立醫院醫藥價格綜合改革。
二、城市公立醫院醫藥價格改革的目的和基本原則
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建立新型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和管理體制,有序解決突出的醫療服務價格結構性矛盾,有效控制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促進分級診療制度建立,促進醫療服務質量和水平提升。改革的基本原則是總量控制、結構調整、統籌協調、配套實施。
三、城市公立醫院改革范疇
我市納入這次改革的城市公立醫院共有7所,包括鹽城市第一人民醫院、鹽城市第二人民醫院、鹽城市第三人民醫院、鹽城市第四人民醫院、鹽城市中醫院、鹽城市婦幼保健院和鹽城市口腔醫院。
四、價格改革的主要內容
價格改革的主要內容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取消藥品加成,合理補償。改革前,城市公立醫院銷售藥品的差價(中藥飲片、醫院制劑除外,下同)以實際購進價為基礎,順價不超過15%的加價率;改革后,城市公立醫院藥品按零差率銷售,由此減少的藥品差價總額,通過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和政府財政投入進行合理補償。二是改革醫療服務定價機制。在按項目成本定價的基礎上,試行按維持公立醫院合理業務收入的目標價格定價機制,調整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價格,進一步理順醫療服務項目之間的比價關系。提高診察費、護理等綜合服務類部分項目、部分病理檢查和部分臨床各系統診療、手術項目價格,其中,為鼓勵高等級醫院開展疑難復雜手術,6歲(含)以下兒童手術項目加收20%。降低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價格,重點降低部分檢驗項目、磁共振掃描(MRI)、X線計算機體層(CT)掃描、彩色多普勒超聲檢查和部分以設備為主的輔助操作項目價格。取消螺旋CT超層費、無陪護理等15個項目。三是控制并逐步減少公立醫院部分特需醫療。特需病房床位比例控制在總開放床位數的10%以內,取消部分特需醫療服務項目,特需醫療服務項目價格不再執行備案制管理,由公立醫院自主制定。通過改革,醫療服務價格關系初步理順,檢驗檢查價格偏高,診察、護理、手術、傳統中醫價格偏低的矛盾初步得到解決。
五、改革后,不再單設掛號費、急診掛號費,而設立診察費
診察費中分設西醫診察費、中醫辨證論治費、急診診察費、住院診察費。將掛號費、急診掛號費項目納入診察費,不再單設掛號費、急診掛號費;門診注射、換藥、針灸、理療、推拿、血透、放射治療療程中不再收取診察費。西醫普通門診診察費、普通門診中醫辨證論治費根據就診內容實行分類制定,對只取藥及慢性病病人定期檢查、不需另外提供新的治療方案的,提供方便門診,按每人次不超過2元收取。
六、我市在蘇北率先從醫保統籌基金中報銷部分診察費
我市積極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制定醫保報銷與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政策相銜接的醫保支付政策,將提高的醫療技術服務收費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政策范圍,其中,診察費納入基本醫保基金支付范圍,參加城鎮職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在門診就診時發生的診察費分別從職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中按6元/次的標準進行報銷。
七、價格改革后患者負擔整體不增加
患者負擔整體上不增加,特別是對涉及特殊群體的價格不調整,如放射治療、腹膜透析、血液透析等項目價格不調整。這次改革對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次均費用有所減少,但也有少部分患者因治療方式、個性化需求的差異、藥占比低等原因,有可能個人負擔會有所增加,如口腔治療的患者。此次價格改革是補償機制的改革,注重醫院、患者、政府之間負擔的平衡。取消藥品加成后的差額,主要通過調整醫療服務價格,不足部分通過增加政府投入解決。同時要求醫院加強內部管理,主動控費。
八、保障人均費用水平相對穩定、公立醫院良性運行的主要措施
一是價格改革與其他改革政策統籌推進。醫藥價格改革與財政投入、醫保支付、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公立醫院運行機制等改革政策協調實施。二是規范醫療行為,控制醫藥費用的增長。采取綜合措施,改革藥品價格監管方式,規范高值醫用耗材的價格行為,規范生產和流通經營企業自主定價行為,切實降低藥品、高值醫用耗材價格,減少藥品和醫用耗材流通環節。推進臨床合理用藥,控制藥品收入比例,逐步降低藥占比。嚴格控制公立醫院衛生材料消耗占比,促使醫院嚴格控制成本,加強執行情況監督與考核管理。推進臨床路徑管理,不斷規范醫療服務行為,促進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治療。鼓勵公立醫院采用適宜的檢驗檢查技術,推行檢驗檢查結果互認,有效控制檢驗檢查費用。三是加強價格監管。建立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立醫院自我約束的價格綜合監管體系,價格主管部門將定期開展醫藥價格大檢查、暢通價格舉報渠道。加強社會監督,加強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監督、消費者監督和輿論監督。完善公立醫院價格信息公開制度,加強價格、費用、服務量等相關信息公開,提高醫療服務價格透明度。四是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價格動態調整制度、醫藥價格監測制度、收費清單定期抽查制度,健全醫院內部價格監管制度。建立檢驗檢查價格專項動態管理制度,控制檢驗檢查費用不合理增長。


